个人住房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
教育助学贷款
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存单/国债质押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器
个人投资经营贷款
 
 
●贷款对象及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地址;
3、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持有与汽车经销商签定的汽车购买协议或合同;
5、已支付不低于首期付款数额的购车款,并以愿购车辆或自有住房作为抵押。

●贷款期限、利率和限额
l、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合同利率不作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3、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具体限额根据实际情况和担保性质分别确定。

● 借款人应向中国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1.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
    2.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复印件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各一份;
    4. 购买借款人与汽车经销商签定的汽车购买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30%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 中国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贷款程序:
    1. 借款人凭以上资料向中国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个人汽车贷款申请表;
    2. 经审核同意的贷款,办理有关抵押、保险手续;
    3. 按合同规定,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中国银行开设的帐户内。
    4.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中行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购车发票退还给借款人。

● 贷款的偿还:
    1. 是一年以上的,借款人每月按时采用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本息。
    2.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采用中国银行发行的电子借记卡进行自动转帐扣款。
    3. 逾期偿还本息者,本行将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
● 补充说明:
    1.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每万元汽车贷款月筹额还本付息金额表
 
2007年12月21日实行

年限
金额
月利率
年利率
每月还款额
1
1
6.225
7.47
867.44
2
1
6.3
7.56
450.27
3
1
6.3
7.56
311.34
4
1
6.45
7.74
242.91
5
1
6.45
7.74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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